据了解,在征收路桥费遭遇舆论质疑之后,长沙市政府对这一收费项目进行了重新研究。不久前,长沙市政府就该市取消城市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收费方式和暂停征收城市路桥通行费向湖南省政府去函请示。近日,湖南省政府正式复函,同意长沙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城市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收费方式并暂停城市路桥通行费征收。
同时,湖南省政府还要求,长沙市今后如需继续征收城市路桥通行费,应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范收费管理规定重新报批。
2005年以来,长沙市以“贷款修建路桥”为由,按年向机动车征收路桥费,其中小车每辆每年统一收取600元。2014年上半年,在媒体刊发报道质疑这一收费缺乏法律依据、按年收取方式不合理、收费开支情况不透明后,引发社会对长沙路桥通行费“存废之争”的关注与讨论。
在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化的当下,政府的执政行为理应依法依规,涉及民生的收费更应慎之又慎。在长沙暂停征收路桥通行费后,部分市民对此点赞,认为此举符合依法执政的精神。
(编辑:马丽丽)